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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处(组)主任(组长)会议制度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03-02 10:28: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会议组成
  1、联络处(组)负责人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临时召开。
  2、会议由主席或主席指定的副主席召集并主持。
  3、会议由县政协领导,联络处(组)负责人参加,其他列席人员由召集人确定。
  4、会议议题由主席、副主席或办公室根据委办、联络处(组)的建议和工作实际提出,提请主席决定。
  二、会议的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重要指示及会议精神;
  2、总结前段工作,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
  3、讨论研究其它重要工作事项。
  三、会议要求
  1、办公室负责会议的组织、筹备和记录工作,相关委办协助。
  2、提交会议研究的重要事项,相关联络处(组)在会前应做好充分准备,对研究的问题提出明确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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