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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身建设

副主席联系联络处(组)工作制度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03-02 10:27:57 浏览次数: 【字体:

 

  一、联系安排
  刘茂梅:联系党群政法、政府办、工业交通、经济开发区政协联络组和官亭乡、新安镇、合口镇、九里乡、文家乡、陈二乡、四新岗镇、太浮镇政协联络处。
  夏妍枝:联系宣传、农村办政协联络组和安福镇、望城乡、柏枝乡、杨板乡、烽火乡、停弦渡镇、佘市桥镇、修梅镇、杉板乡政协联络处。
  蒋谟金:联系政协统战政协联络组工作。
  邹 航:联系教育政协联络组工作。
  廖孝波:联系商务金融政协联络组工作。
  二、联系内容
  1、深入调研。副主席每半年至少到联系的联络处(组)参加一次工作例会,听取一次工作汇报;参加一次民主生活会,听取联络处(组)意见建议。
  2、精心指导。指导联络处(组)制定《年度工作规划》;指导联络处(组)开展好反映社情民意和视察、调研、评议、座谈等工作;指导联络处(组)做好各项检查、考核和评比工作。
  3、重点帮扶。帮助联络处(组)理顺工作关系、优化工作环境,化解工作矛盾。
  4、检查督促。督导联络处(组)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督促联络处(组)及时完成领导部署的重点工作;检查日常工作的落实情况。
  5、推广交流。及时发现联络处(组)的工作亮点、总结先进经验、选树模范典型;组织联络处(组)之间的交流与学习,开展好对内对外宣传活动。
  三、工作要求
  1、各联络处(组)要主动向联系主席汇报工作,并就各项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2、各联络处(组)要做好相关工作记录,工作动态及时报县政协办公室,主席会议不定期听取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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