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副主席联系常委、常委联系委员制度
为密切县政协正副主席、常委、委员之间的经常性联系,充分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提高委员履职能力,进一步增强政协工作活力,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联系方法
1、主席、副主席每人联系4—5名常委,常委每人联系5—6名委员。
2、联系人可通过走访、约谈、座谈、信函、电话沟通等多种形式与联系对象加强沟通与交流,原则上每人每年与联系对象面对面交流不少于2次,同时做好联系记录。
3、主席、副主席每年向所联系的常委了解其工作情况以及其联系委员的情况;常委每年向所联系的委员了解其工作情况,并收集所反映的社情民意,深入委员所在单位与委员谈心交友,主动征求意见。
4、委员应主动向常委反映情况,常委应主动向主席、副主席反映情况,进行双向沟通。正副主席、常委要主动参加联络处(组)的会议及活动,听取委员的意见和建议。
5、召开不同类型的座谈会、恳谈会,沟通情况,增进感情。
二、联系内容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报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有关情况,介绍县政协工作进展情况;
2、了解常委、委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和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特别是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及重大政策实施前后的动态反映和倾向性问题;
3、听取常委、委员对我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4、了解常委、委员履职情况以及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
三、具体要求
1、对常委、委员反映的重大问题和有价值的意见、建议,要及时整理并以机关内刊《社情民意》刊载呈送有关领导和部门办理。
2、要关心爱护委员,力所能及地帮助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使委员在履职中发挥更好的作用。
3、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时间,认真落实联系制度,并对联系情况进行认真记录。
4、办公室要及时收集联系动态,汇总情况、交流经验,从而推动联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附件:正副主席联系常委、常委联系委员名单
正副主席联系常委、常委联系委员名单
正副主席 |
常 委 |
委 员 |
朱泽欣 |
邢修凤 |
沈桂兰 李清秀 吴灵孟 张荣中 杨书舫 田 军 |
徐建新 |
邵 进 芦志刚 周国平 李金华 任明辉 | |
徐志华 |
熊祖伟 唐冬英 唐小平 洪家玉 | |
涂杉杉 |
谭德云 李世钊 许世学 郑建伍 谭本香 | |
李世平 |
孙圣科 孟祥武 陈 伟(合口)杨年兵 简泽春 苏 静 蔡加兵 陈 彬 邹纯万 | |
刘茂梅 |
王焕平 |
邓文刚 肖 俊 蒋 斌 刘祖惠 钱 锐 李 宏 |
覃凤英 |
陈 伟(四中)陈金波 周小平 邵国超 尹德立 史新林 谭艳辉 | |
周晓然 |
薛 梅 朱翠玲 黄明祥 张振春 石 霖 李运枚 杨 华(文家) | |
欧明忠 |
杨洪金 谢 敏 杨书榜 刘红霞 吴红梅 胡大喜 | |
钟 音 |
李绍波(佘市)肖华为 马泽平 李章习 李约明 | |
夏妍枝 |
周序初 |
熊 成 饶作志 胡美林 刘泗宏 葛志刚 肖 宏 |
李绍波 |
张 润 卢业枝 黄玉忠 王焕安 杨贤珍 颜永雄 蒋 晔 | |
朱 琳 |
杨 华(公安)王琢卓 孙小平 汪 洋 于胜权 李春华 | |
汪新平 |
杨业志 秦乃荣 邢光志 江玉波 王承枝 黄文华 | |
黄 娟 |
张建初 李 强 何 锋 贾从华 严水平 | |
蒋谟金 |
蒋 鸣 |
张桂喜 王道村 赵传宝 陈定忠 汪 波 邓玲华 |
周海清 |
乔春光 王谷枝 刘海清 杨松林 全必梓 朱学福 | |
刘文锋 |
吴志湘 杨 彪 张自云 郭大忠 杨光辉 徐 旭 辛绪林 文忠平 | |
王 珣 |
舒 斌 唐汇文 张平生 廖 志 黄全明 孙明贵 | |
王 云 |
杨继楚 怀新明 郝书学 颜家海 黄辉昌 | |
邹 航 |
文桂花 |
李新建 曹全明 陈吉炎 邓秋菊 陈进军 刘 波 |
覃仕泉 |
黄 平 王 为 贺修桂 陈 勇 胡 蓉 杜立平 | |
程远中 |
叶淑云 周乃恒 江炎中 淳 谆 周 虹 朱 欢 | |
汪顶春 |
高元庆 张远军 苏 玲 周加强 杨虎平 刘卫华 | |
张建新 |
胡胜喜 章 奇 孙 政 唐毕娥 | |
廖孝波 |
唐玉娟 |
王忠华 庞道发 周业锡 吴桂芳 陈 桦 |
汪 进 |
黄其国 夏国华 刘自成 周序瑛 马云祖 | |
苏宏平 |
黄宜平 苏宏福 张丕明 简世淑 邢春华 王先平 傅延辉 胡宗元 | |
李 欢 |
周开天 叶华山 徐晓君 向林涛 唐汇清 辛 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