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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临澧县委员会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03-02 10:27:31 浏览次数: 【字体:


临协发〔2013〕2号

各乡镇政协联络处,县直和经济开发区政协联络组:
  为充分发挥各政协联络处(组)和广大政协委员履职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政协工作有效开展,2013年,县政协决定在全县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中深入开展以争当“先进政协联络处(组)”、“优秀政协委员”,争创“优秀政协提案”、“优秀调研文稿”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市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在中共临澧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断加强政协组织和委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全面激发政协委员爱岗敬业、创先争优的热情,为推动临澧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争做贡献。
  二、评选标准
  (一)“先进政协联络处(组)”评选标准
  按照《2013年度政协联络处(组)目标管理考评办法》的要求进行考评排名。
  (二)“优秀政协委员”评选标准
  1. 认真学习素质好。不断加强政协理论业务学习,自身素质不断提高。
  2. 热爱政协活动好。积极参加政协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表现突出。
  3. 建言献策履职好。主动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敢于为民代言,善于调查研究,积极撰写提案、调研报告和理论文章。
  4. 爱岗敬业工作好。在本职工作岗位上敢于创新,成绩突出。
  5. 奉献社会形象好。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乐善好施,扶危济困,洁身自好。
  (三)“优秀政协提案”评选标准
  1. 主题鲜明。坚持一事一案原则,紧扣全县经济建设中心和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重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交提案。
  2. 分析透彻。对所提出的问题阐述清晰,有理有据,分析深刻。
  3. 建议可行。所提出的建议切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4. 效果明显。建议在得到有关承办单位和部门的采纳办理后,取得或正在产生预期效果。
  (四)“优秀调研文稿”评选标准
  1. 选题准确。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重点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
  2. 内容翔实。按照调查研究和情况掌握同步推进的原则,扎实做好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确保材料的完整翔实。
  3. 文字严谨。调研报告应主题鲜明,数例准确,文字表述恰当,语言流畅,言简意赅。
  4. 效果突出。凡被国家、省、市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采用或领导作了重要批示予以转发的调研报告,被县政协全会采用的协商发言材料优先评选。
  三、评选办法
  1. “先进政协联络处(组)”由县政协办公室牵头,各专委会根据年度考评结果推荐提名,报县政协主席会议审定。
  2. “优秀政协委员”由各联络处(组)根据所分配名额推荐,经县政协办公室汇总,报县政协主席会议审定。
  3. “优秀政协提案”由县政协提案联谊委推荐提名,报县政协主席会议审定。
  4. “优秀调研文稿”由县政协办公室根据各联络处(组)报送的文稿质量推荐提名,报县政协主席会议审定。
  四、表彰奖励
  当年被评为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在第二年的政协全会上予以表彰奖励。
  五、工作要求
  1. 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切实加强对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
  2. 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对推荐的“优秀政协委员”认真进行考察,多方面听取意见,务求推荐的对象都能经得起考验。
  3. 要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的榜样和示范作用,进一步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政协临澧县委员会
                                               201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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