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政协民主监督水平的思考
刘 茂 梅
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之一,也是加强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措施。在履行政协三项职能中,相对来说,民主监督弱了一点。协商容易监督难,这是许多政协委员共同感到存在的一个问题。那么,如何加大民主监督力度,提高民主监督效果呢?这个问题可以从不同方面、不同角度提出一些解答方案。
一、在履行监督职能时,要满腔热情,理直气壮
人民政协要提高监督水平,首先应该解决敢于监督的问题。现在有些政协委员还存在一些思想顾虑,主要表现为“五怕”:一怕得罪领导。往往对下监督还可以,对领导机关及领导同志监督则谨小慎微或避而不谈,怕得罪领导后遭打击报复。二怕影响关系。认为现在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办事都要凭“交情”,监督人有时影响了关系今后难办事。三是怕惹麻烦。监督就要揭露和批评一些问题,怕处理不好会引起一些麻烦,结果吃亏不讨好。四怕犯错误。有的同志认为,历史上有过教训,“病从口入,祸从口出”,担心监督不成反惹一身祸,由此而犯错误划不来。五怕监督难有效果。认为政协的民主监督没有约束力,是“软场合”,说了是白说,不如不说。
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进一步提高民主监督意识,增强敢于直言、敢于批评的强烈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人民要我们当政协委员,我们就要为人民仗义执言。中国古代尚有许多犯颜诤谏、不畏生死的直臣,今天我们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了政权的巩固,为了国家的发展,又有什么个人得失不能放弃呢?在政协开展民主监督活动中,那些对党和政府高度关心,积极出谋献策,敢于和善于开展批评的同志是受到尊重的。比如临澧县政协委派到全县60多个部门单位的民主监督员,在应邀参加座谈评议中所表现出来的那种积极主动精神和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就常常受到县领导的称赞,受到社会的好评。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政协的威信就高,反之,则会降低以至丧失威信。
二、在监督的内容上,要抓住重点,突出难点
民主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家宪法与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党和国家重要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等各个方面。我们应从实际出发,善于突出重点,抓住难点,集中力量抓大事,集中精力解难题,使政协的民主监督收到更大效益。
第一,对重大决策的监督。重大决策关系和影响到全局,与人民的利益息息相关,这是政协民主监督不能回避的重点。重大决策出台前,政协要积极参与协商,出台后监督实施;对那些事前没有很好地与政协协商的重大决策,更要履行好监督的职能。对重大决策的监督应把握四条:要看它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是否符合国家方针政策,是否有利于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是否符合群众的心愿和根本利益。
第二,对领导机关的监督。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重点在履行职责、遵守法纪、为政清廉三个方面。从当前的情况来看,要加强廉政建设的监督,对党政机关的用人、用钱、用车、用房、用餐、用章等进行全方位的监督,要通过恰当的方式方法,对不廉洁的现象、不廉洁的干部提出严肃批评,以促进机关廉政建设和党风的根本好转。
第三,对社会热点问题监督。对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监督,既有利于群众的“散热”,又利于领导解难,是一举两得的好事。当前的经济发展环境、维稳保安、城市脏乱差等社会热点问题,都可以组织调查,提出解决的办法和对策,以进一步扩大政协民主监督的影响,提高民主监督的威信。
三、在监督方式上,要注重集体,加强跟踪
第一,要突出整体优势。政协的民主监督固然要充分调动每个委员的积极性,这是搞好民主监督的基础,但是要提高监督的水平,还得靠集体的智慧,发挥整体优势。我们要更注重集体提案和集体的建议案,特别是对一些重大问题的建议和批评,要更多地以集体的名义提出,这样就可以加重其份量,达到提高民主监督效果的目的。
第二,要加强跟踪监督。监督是一个贯穿事物运动始终的动态过程。跟踪监督就是对全过程的监督,它体现了监督的完整性和科学性,是使监督不走样,真正取得实效的有效方法。如临澧县政协开展的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评议活动就是一种跟踪监督,它通过对部分重点部门单位提案办理情况进行一定时间的跟踪调查,跟踪评议,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第三,要鼓励、支持批评。批评是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之一,建议多、批评少是目前普遍存在的现象。作为政协组织,应该帮助委员认识批评的作用,要鼓励、支持委员在监督中大胆地开展批评,善于开展批评,形成一种敢于直言的浓厚氛围。
四、在监督质量的要求上,要据理充分,对策高明
政协的民主监督靠质量取胜,靠水平服人。要体现“质量”和“水平”,就要做到在监督中据理充分,对策高明。
首先要据理充分。据理充分,就是监督要有理有据。要做到这一点,关键是要做好调查研究。“监督”在词典上的解释是:察看并督促。“察看”的解释是:为了解情况而细看。调查研究应该成为政协委员的必修课和基本功。要掌握调查研究的基本方法和基本要求,通过了解,掌握真实情况,并从中找出问题的根源和解决的办法。
其次要对策高明。监督不仅要实事求是地提出问题,更重要的是要切切实实地解决问题。解决问题的对策高明与否,是监督水平高低的直接体现。政协是高层次的人才库、智囊团,看问题、想对策应该棋高一着。研究对策要上不添乱,下顺民心,适时、适情、适理,从实际出发,具有可行性和操作性。要多出奇计妙策,不发空论,不坐而论道,真正帮助政府和群众解决一些热点难点问题。
五、在实施监督的过程中,要规范有序,制度完善
第一,情况通报制度。政协委员开展民主监督要“知情”,既要了解上情,又要了解下情。政协组织应建立相应的情况通报制度,通过各种会议和资料信息渠道,帮助委员了解情况,熟悉政策,通晓全局,为他们履行监督职责打下基础。
第二,信息联络制度。政协委员一般都分布在基层的各个岗位,他们一年只能极其有限地参加政协会议,平时有什么意见和建议,不容易反映上来。政协组织应该建立起信息联络制度,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收集起来,并加以整理,迅速传递给有关单位和个人,以利于加强经常性监督。
第三,持证视察制度。委员视察,持证与不持证效果不一样。持证视察,公开亮出委员的身份,既可以约束委员本人的言行,又方便委员与被视察单位或个人联络,增强委员视察的严肃性,提高视察的效果。
第四,听证咨询制度。政协委员对一些重要问题的建议或批评,政协组织要通过例会或召开专门会议,通知有关对象,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当面听取,接受咨询,并认真负责地作出解答,拿出整改意见。
第五,办理答复制度。党委和政府对同级政协监督意见的办理要有明文规定,对办理的时间、质量以及责任人等要提出具体要求。对政协委员答复的时间、内容、方式都应有要求,答复不满意的,办理单位或个人要作出详细解释或继续办理后再作答复。要建立奖惩制度,对态度积极,快速办理,成效明显的单位或个人,要表彰奖励;对那些顶着不办或拖延搪塞的要给予批评,并限期办理。
(作者系七届县政协副主席,此论文获市政协优秀论文三等奖)